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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二獲全票通過 人大完成修法完善香港選制
2021-03-31 02:51    香港商报
 

 據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昨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國家主席習近平分別簽署第75、7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另發)。栗戰書委員長主持閉幕會。

 常委會組成人員167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還表決通過了有關任免案。

 選委會委員增至1500人

 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列明,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選舉委員會委員由原來的1200人增加至1500人,由五個界別人士組成(見表)。

 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

 選舉委員會根據提名名單,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行政長官候任人須獲得超過750票。具體選舉辦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選舉法規定。

 另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出具審查意見書。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40名立法會議員由選委會選出

 據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由選舉委員會選出40人、功能團體選出30人、分區直接選舉20人(見表)。

 選舉委員會即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議員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0名、不多於2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且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2名、不多於4名。任何合資格選民均可被提名為候選人。

 功能團體選舉設二十八個界別。其中,勞工界選舉產生三名議員,其他界別各選舉產生一名議員。候選人須獲得所在界別不少於10個、不多於20個選民和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不少於2名、不多於4名委員的提名。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在功能團體選舉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分區直接選舉設立十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兩名議員。候選人須獲得所在選區不少於100個、不多於200個選民和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不少於2名、不多於4名委員的提名。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在分區直接選舉中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出具審查意見書。

 對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香港特區立法會對法案和議案的表決採取下列程序: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

 栗戰書冀港依法及時修改本地有關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昨天上午主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閉幕會。會議完成有關表決事項後,栗戰書作了講話。

 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

 栗戰書指,本次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常委會組成人員一致認為,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不久,全國人大常委會迅速行動,專門召開會議,行使全國人大授予的相關立法職權,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通過「決定+修法」,圓滿完成了黨中央交付的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立法任務,彰顯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堅定決心和共同意志。

 栗戰書說,常委會組成人員一致認為,完善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進行重新建構並增加賦權,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並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建立健全有關候選人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等,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這些憲制性制度安排,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結合起來,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具有堅實的政治基礎、法治基礎和民意基礎,對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和「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特區要依法組織規管 相關選舉活動

 栗戰書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和行政長官落實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修訂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要依法及時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抓緊落實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有關事宜,依法組織、規管相關選舉活動。有關方面要加強宣傳闡釋工作,講清講透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為法律實施營造良好政治和輿論環境。

 栗戰書強調,隨着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完善和實施,隨「愛國者治港」原則的有效貫徹,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將得到有效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將顯著提高,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香港將實現長治久安,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應有的貢獻。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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