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的精神情志刺激,會傷害癌症患者的臟腑經絡功能,導致病人氣血不足、身體虛弱。除此之外,癌症病邪也同時在破壞患者健康。
而且,臟腑經絡功能失常,精氣血津液化生不足、代謝障礙,還會生成內生病邪,如濕濁、痰飲、瘀血、癌毒(內毒素、炎症因數、代謝產物)等,持續破壞臟腑經絡功能,可以使癌症患者身體虛上加虛。此外,癌症組織自身血管快速生成,血流速度加快,掠奪人體營養,可以造成癌症患者營養不良、氣血虧虛,患者也會出現身體虛弱。
癌症病邪對生長部位臟腑組織器官的功能破壞是直接的,既破壞生理功能,又破壞組織結構,首先使局部臟腑經絡的生理功能失常,繼之破壞相關臟腑經絡的生理功能,如破壞消化、循環、呼吸、經絡(包括神經系統)和四肢百骸等,使這些系統、組織的生理功能失常。有研究發現,癌症自身可以產生癌毒,這些癌毒可以促進腫瘤細胞快速生長,傷害患者臟腑、經絡的生理功能,傷害衛氣(可類比為西醫的「免疫系統」)抗邪功能,「正不勝邪」,導致氣虛血少,營養不足,患者會有食慾不振、日漸消瘦、呼吸氣急、心慌心悸、疼痛、麻木不仁、乏力倦怠、精神萎靡,甚至出現「神識」昏蒙、低熱或高熱等各生理系統受傷害的臨床症狀。
癌症組織由於自身快速生長的需要,會自主調控,分泌一種「血管生成因素」,促使癌症組織自身血管快速生成、生多,血流速度較周圍正常組織快數倍,肆意掠奪人體正常組織的營養供給,癌症細胞快速生長,導致正常組織器官的供血減少,功能下降,癌症患者表現出:精神疲憊、營養不良、日漸消瘦、虛弱疲勞等。若沒有及時發現自己得了癌症,沒有及時控制和醫治,癌症對人體會有持續較久的傷害階段,甚至可以持續數年,待到癌症生長到較大,對正常臟腑組織器官的營養掠奪會更加嚴重,患者會有較嚴重的食慾不振、持續消瘦、疲倦無力,精神萎靡等。
另外,針對癌症的治療,如化療(針對癌症等疾病的化學藥物治療),除殺滅癌症細胞外,對癌症患者自身的正常臟腑、經絡和四肢百骸等組織細胞也有一定的破壞作用。化療藥物並不能識別正常細胞或癌症細胞,所以化療藥物在殺滅癌症細胞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對正常細胞也有殺滅或傷害作用,尤其是那些生理功能活躍的組織細胞更加容易被殺滅或傷害。常見的如骨髓造血細胞、卵泡、黏膜等組織。因此,癌症病人在化療期間會覺得更加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