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控黎智英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陳梓華、MarkHermanSimon、李宇軒、劉祖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被控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另一項是「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在李宇軒在被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欺詐罪案件轉介區院
另外,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因而被控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於5月6日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控罪指,3名被告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藉着欺騙,即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沒有或未曾在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訂立的租契的情況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駿盈街8號的處所;以及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是在該租契所容許的情況下,使用或曾經使用該處所或該處所的部分,並以此意圖詐騙及誘使科技園公司不執行租契下的權利去採取行動,導致該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