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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律政司:外國不應企圖干預香港事務
2021-04-18 02:23    香港商报
 

 2019年兩宗非法集結案的10名被告日前被判刑,其中黎智英、李卓人等判囚14個月,社會各界都指是罪有應得,但部分外國政客卻對法庭裁決說三道四。律政司昨日就此發表嚴正聲明,重申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則質疑歐盟香港發言人持有雙重標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出,政府必須依法處理社會暴亂。

 絕不同意政客武斷批評

 對於有評論武斷地指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損,律政司昨日發出聲明予以回應:「我們絕不同意一些政客提出欠缺事實基礎的批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聲明指出,令人遺憾的是,法庭獨立地履行司法權判刑卻引來一些基於政治理由而作出的無理批評,重申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發表評論,回應歐盟香港發言人就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結罪行量刑所作的聲明。他在帖文中要求有關人士不要持雙重標準,更反問:「請問歐盟香港發言人,是否願意為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政治人物被西班牙法院判刑9至13年講幾句嗎?這些人的行為也是非暴力啊。」

 邱騰華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表示,香港經歷前年的社會暴亂和違法事件,導致形象受到影響,因此必須恢復秩序。他認為,對於前年下半年的社會暴亂,政府必須依法處理,並交由法庭判決。他又形容在訂立香港國安法、完善政治體制後,香港有較穩定政治局面,符合「一國兩制」,有助確保政權穩定,提升管治效能。

 中國使團批歐盟干預香港司法

 另外,針對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的涉港聲明,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作出回應,指中國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發言人表示,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相關案件被告人因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被依法定罪,香港法院已公布判決理由和量刑標準;如對判決有異議,當事人可依法上訴,其合法權利依法得到保障。

 發言人表示,歐方完全無視中國政府和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嚴格依照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的基本事實,公然插手干預中國香港的司法活動,是以自身價值觀為標準對法治的嚴重踐踏,我們對此堅決反對。今日之中國,早已不是西方可以為所欲為的時代:「我們嚴正要求歐盟恪守不干涉內政這一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以維護中歐關係健康順利發展。」(記者戴合聲)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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