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李銘欣報道:兩年前的6月12日,大批所謂「示威者」聚集金鐘政府總部一帶,引爆往後一連串黑暴活動,令香港陷入漫長的恐怖日子。近日再有人透過網上通訊群組,企圖煽動市民昨日在全港多區非法集結,警方經評估後安排約1500警力戒備,有效維持社會秩序。
銅鑼灣多區拉封鎖線
昨日下午3時起,警方在紅隧、西隧、東隧往港島方向隧道口架設路障,封鎖部分行車線,有警員在過海隧巴士站,對可疑人物進行截查,並登上巴士檢查。至下午4時,有一批穿黑衣、戴黑色或黃色口罩人士,開始在銅鑼灣及旺角街頭聚集,警方因而在銅鑼灣東角道行人專用區、記利佐治街、百德新街等區域拉起封鎖線,對可疑人物進行截查。
警方表示,在下午4時許,有黑衣暴徒於旺角登打士街近花園街交界用垃圾桶和雜物堵路,一度引起交通擠塞,幸好警員迅速到場清理路障,恢復現場交通。其後,警方在旺角荷李活商業中心外拉起封鎖帶,截查兩名黑衣青年。及至下午5時,數個「攬炒派」工會組織在旺角行人天橋設立街站,警員現場拍攝戒備,並警告他們違反限聚令,約一個小時後警方要求他們立即解散,但他們並無理會,警方以橙帶圍封街站及相關人員,最終作出違反限聚令的票控。
旺角有人堵路 警迅速清理
到了晚上約7時,旺角亞皆老街、奶路臣街和花園街附近分別有身穿黑衣的所謂「示威者」,在行人路上推倒雜物,意圖擾亂社會安寧。晚上8時許,學聯與嶺南大學學生會於旺角道天橋擺街站,警方對街站及相關人員用橙帶圍封,並警告他們可能干犯限聚令及指他們的廣播內容有煽動成分。
警方表示,留意到早前網上有人煽動市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於6月11日作出拘捕行動,重申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此外,參與有關活動亦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相關罪行,呼籲市民不要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活動,不要以身試法。
至少3男1女被捕
警方晚上在社交平台表示,截至晚上11時,至少3男1女被捕,年齡介乎15至19歲,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和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另有至少10人涉干犯《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的相關罪行而被票控。
警方表示,晚上約9時半,有人群在旺角朗豪坊商場集結及叫囂,亦有人一度高叫涉嫌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的口號。他們的行為有機會干犯《公安條例》、「限聚令」、及《香港國安法》下相關罪行,警方進入朗豪坊商場執法,維持公共秩序。期間,一名男子不斷高聲叫囂,煽動他人情緒,警方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將其拘捕。
而在晚上約10時半,亦有兩名分別15歲和19歲的男子,走出旺角山東街和洗衣街交界,以卡板和垃圾等雜物堵路,意圖癱瘓現場交通,擾亂公眾秩序和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現場埋伏的便衣探員制止其違法行為,並以「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罪」拘捕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