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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香港脈搏】整合資源促灣區人才雙向流動
2021-06-16 00:19    香港商报
 

 遼寧省政協常委、香港義工聯盟常務副主席 何超蕸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開始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在「一國兩制、三個關稅區、三個法域」現實下,實現粵港澳制度規則銜接,將制度差異變成制度優勢,是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之一。「十四五」期間,要推動大灣區打造國際創科中心,人才是關鍵。在人盡其才和自由流動方面,粵港澳應先行先試,在制度規則銜接上爭取突破。

 推動灣區專業資格互認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建設人才高地。加快建設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廣東省聞風而動,在「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到,廣東將對標全球主要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推動建設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引進「高精尖缺」人才方面,包括支持創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國際「院士谷」、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等,助力科創國際化。這些舉措體現了廣東各城市對人才引進的探索。

 粵港澳大灣區要建設人才高地,就要建立區內人才的雙向流通機制,實現人才自由流通。推動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專業資格互認,有利於破除專業人才執業門檻,形成優勢互補、齊頭並進的良好局面。「內地與港澳專業資格互認」是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三地政府和民間做了大量工作。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已有3700多人次參考、2800多人合格。以建築業專業人士為例,中央政府於2019年11月6日公布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新措施將延續已到期專業資格,以及讓具有香港專業學會會員資格的香港建築師、結構工程師與內地相應協會(學會)會員開展資格互認工作。

 三地規則對接待完善

 但是,在人盡其才和自由流動方面,粵港澳融合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三地規則對接仍然不便利,要素流通方面仍存在障礙。按照國家現行職業資格管理體制,職業資格設置、調整的事權在國家不在省。同時,粵港澳三地職業及專業資格的框架準則存在較大差異。內地與港澳存在三種不同的法律制度,而職業(專業)資格均以三地各自的法律法規作為設立依據。因此,互認或單方認可會涉及法律修訂,工作難度大。另外,港澳業界擔憂資格互認的開放會使競爭加劇、為行業帶來衝擊,導致推動工作的動力不足。

 為加速區域人才融合發展,暢通粵港澳大灣區專業人才有序流動通道,三地政府和民間協會要協同工作。首先,粵港澳聯手向中央爭取政策,加強三地資歷框架對接。屬中央事權部分,三地綜合整理目前人才流動的現狀和問題,向「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反映,在國務院高層統籌決策機制下解決問題。屬地方事權部分要用盡用好,盡快推動醫師、教師、律師等多個行業的港澳專業人才在廣東特別在南沙、前海、橫琴自貿區便利執業,人才流動通道順暢後,港澳專業人才提供服務可擴展到廣東其他地方。

 第二,研究出台相關政策,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2020年廣東出台推進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實施方案,推進各領域大灣區職業資格認可、構建全面開放大灣區職稱評價體系、完善大灣區人才評價融合發展機制等。三地資格認證由「粵方先認」的「單邊」帶動粵港澳「雙邊」互認。

 第三,促進人才流動,要完善與國際接軌的人才引進用留機制。三地在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及教育領域的銜接機制尚未建立。大灣區可以研究推行三地通用的「社會保障卡」制度,持卡者在大灣區任何一城市都能獲得所需的社保服務。

 第四,要加強香港與內地培養人才的雙向互動,鼓勵內地名校到香港辦學。香港多所大學已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展開不同形式的合作辦學,但香港尚未開放內地教育機構來港辦學。特區政府要開放讓內地名校來香港辦學,並給予政策上的支持。同時,研究引入內地辦學機構到香港開辦中小學,從基礎教育做起,在教育體制和課程方面積極探討,共同推進兩地教育融合,讓香港的下一代有更多選擇和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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