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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電子消費券下月4日起登記 首期2000元最快8月到帳
2021-06-19 00:12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銘欣報道:為刺激本地經濟,特區政府今年初宣布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公布,7月4日起登記,最快8月1日收錢。Tap&Go、AliPay、WeChatPay會分兩期發放;八達通分三期發放,除可用於本地消費及購物亦可作交通費,惟政府收費、教育開支等項目不適用(詳見表)。申請人須為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或內地新來港人士或永久居民的收養人,並於過去兩年長居香港。

  陳茂波預計,將有720萬人合資格申請,涉及360億元,對本港經濟有0.7%的提振作用,幫助經濟復蘇,鼓勵市民及商戶使用電子支付。特區政府會設中央平台供市民登記,市民須提供個人資料及選用何種支付工具收取款項,如去年已用電子方式登記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則只須回答兩條保安問題便可,不用再次輸入個人資料;市民亦可選擇用「智方便」登記。

  八達通分3期餘3種分2期

  7月4日至17日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可於8月1日收到第一期消費券。7月18日至8月14日以書面登記的市民,可於9月1日收到錢。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市民申請時須聲明過去兩年常住香港,除非是廣東或福建計劃的長者、留學生、勞工處工作假期人士、境外留醫人士、政府派駐境外人員及其家人,入境處會核實資料並會委託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負責隨機抽查。

  市民可透過4個儲值支付工具申領消費券,包括八達通、支付寶香港、Tap&Go「拍住賞」及WeChatPayHK發放,其中八達通會分三期發放,首兩期各2000元,在7個月使用期內用盡4000元後,就會發放最後一期1000元;其餘3種支付工具就會分兩期發放,分別是2000元及3000元,使用期為5個月。

  適用本地交通費

  電子消費券可用於本地交通費,陳茂波稱因收到不同意見指,出外消費要乘搭交通工具,政府公共交通費補貼計劃要有每月最低交通開支,補貼未必是百分之百,因此放寬至交通費,令人人都可參與,做法公平。

  長者可請親友協助申請,當局將會向院舍負責人及相關機構舉辦簡介會。在囚人士可向懲教署提交申請,委託親屬申領消費券。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4款電子支付工具都有方法防止市民將電子消費券套現,若發現商戶有可疑交易紀錄,懷疑協助市民套現,不排除剔出消費券計劃,亦會將懷疑串謀欺詐的個案轉交執法部門。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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