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香港回歸祖國24周年晚上,發生一宗孤狼式恐怖襲擊,有人於鬧市裏企圖謀殺一位警員然後自殺身亡。特首林鄭月娥對一度危殆的警員致以深切慰問,並對暴力行為予以嚴厲譴責。今次事件使人震驚和憤怒,這是一宗危害他人性命的兇案,且嚴重挑戰了香港的法治、治安,以及警隊。有關方面必須徹查真相,查明事件是否涉及操控者或其他煽動者,同時要執法防範類似情況再現,以保障全港市民及警員的安全。
香港國安法生效至今剛滿一年,期內香港社會成功由亂入治,告別肆虐多時的黑暴亂象,市民重享免於恐懼的自由。但今次孤狼恐襲又提醒大家,我們仍不能鬆懈,兇案的發生進一步凸顯出維護香港治安的重要性。首先是證明了香港國安法的必要,其作用絕對立竿見影,倘無此法則香港社會的穩定繁榮恐怕更無保障。其次也證明了警方保安部署的必要,事實上當日除有孤狼恐襲,還有暴徒向禮賓府投擲汽油彈,警方於街上截查時亦搜出數人藏有仿製槍械及其他攻擊性武器等。若然香港沒有國安法和警方加強執法的話,試想香港會亂成什麼樣子?如林鄭言,大家都要非常珍惜來之不易的社會安寧——誰又希望香港再次黑暴蔽日?
值得警惕的是,警方留意到有人試圖美化孤狼恐襲,包括稱兇徒為「烈士」、「勇者」云云,從而浪漫化和英雄化違法暴力及煽動仇恨。此乃香港首次出現謀殺再自殺式恐襲,目前僅是一宗個別事件;不過,假如有人受到美化、煽動而仿效行兇,後果實在不堪設想,不僅嚴重威脅香港治安,而且或令黑暴問題死灰復燃,甚至激起一波本土恐怖主義,此外亦相信無人樂見身邊親友會受煽行兇,損己害人。
孤狼恐襲為社會安寧帶來嚴峻挑戰,近年西方社會深受自殺式恐襲困擾,因為是難以事後重典懲罰,故基本只能事前防患未然,相關國際經驗便深值香港參考。
一是必須嚴格看待煽動性行為。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已禁止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如有觸犯經定罪後可判監兩年,警方昨便警告定必嚴正執法;參照西方做法,對於散播仇恨或鼓動犯法的信息,網上服務提供者亦應將此下架或禁止,而有關方面也須視乎實際情況研究更進一步的針對措施。
二是加強情報收集工作。如果市民懷疑任何人或物可能威脅治安及違反法例,都應積極主動地向警方舉報;警方除應設立渠道方便舉報,也須提高警惕注視任何可疑人或物,由網上巡查到街上巡邏皆然,嚴格依法防範罪行發生。歐洲多國都有制訂反恐法案,其中法國近日就擬推出新法,重點循情報入手,讓當局更好追蹤極端分子。
無論如何,暴力乃威脅和平的全民之敵,不容於任何文明社會。對於暴力行為,以及美化、煽動暴力的行為,我們都要嚴厲地說「不」。
最後,祝願事件中受傷警員早日康復。有賴警隊維持治安,市民才能夠在和平環境裏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