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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港事講場】鏟除恐怖主義不容美化兇徒
2021-07-06 00:23    香港商报
 

  何子文

  警方日前分別在天水圍及沙田拘捕兩名涉嫌煽惑他人殺警及向警察建築物縱火的男女。在7月1日「孤狼恐襲案」發生後,有人竟然在網上肆意美化兇徒,英雄化其暴力行為,有家長更帶年幼子女到現場「悼念」兇徒,有人甚至在網上煽動縱火殺警,要效法「孤狼」。有關言行顛倒是非,形同讚賞、鼓勵具有恐怖主義性質的暴行,挑戰法治、文明、人性的底線,並且荼毒下一代、延續仇恨。對於這些美化兇徒的言行,任何文明社會法治之區都不會容許。警方必須依法嚴懲煽暴煽仇的違法言行,追究公然煽暴的網站,全面撥亂反正、正本清源,根除煽動極端主義的社會土壤,不要讓悲劇再次發生。

  7月1日「孤狼」刀手襲擊警員後自殺,再次敲響香港安全的警鐘,過去僅見於媒體的「本土恐怖主義」「孤狼式襲擊」,已經直接威脅廣大香港市民安全。外界不解的是,一個普通香港市民,竟會如外國恐怖分子般走上「孤狼」之路。更令外界難以理解的是,刀手對於警員、對於特區政府的刻骨仇恨竟不知從何而來。

  其實,真正令他走上不歸路的,正是一班不斷以政治極端主義對其「灌輸」「洗腦」的「黑暴」大台及媒體,他們不斷向市民植入各種仇恨、極端思想,最終將人變成「孤狼」,把他們推上「不歸路」。今日這些人還在恬不知恥地「悼念」「泣別」,將殺人兇手英雄化,這不但是令人惡心的政治操作,更企圖將刀手英雄化,鼓動更多人變成「孤狼」。

  案件最新進展,是案件已經交由國安處接手調查,調查方向包括疑兇是否被煽動犯案。案件由國安處接手,意味案件的定性已經不只是普通的意圖謀殺案,而是涉及香港國安法第二十四條的「恐怖活動罪」,當中提到「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即屬犯罪」,其中第一款就是「針對人的嚴重暴力」。這說明任何人宣傳、美化有關行為,有可能觸犯國安法中為「恐怖活動」宣傳罪。

  據傳媒報道,該名刀手生前曾在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兼職資料蒐集員,近年在維他奶集團做採購主任。警方在其寓所檢獲大量有關「黑暴」的文宣單張以及新聞剪報;另外,從疑兇的遺書以及經歷,足以證明他已經被各種極端政治思想、虛假新聞日積月累「洗腦」,對各種「煽暴」文宣深信不疑,對於太子站「721」事件、新屋嶺事件以及所謂「警察殺手足」等已被證明全屬虛假的報道照單全收。他這次行兇確實如他所言不是「衝動」,而是有計劃、有部署的,這樣的有計劃行動更加令人心寒,說明他已經被政治極端主義毒害得失去理智和人性。

  2019年的「黑暴」,本質上就是一場以謠言和造假煽動的暴亂,充斥大量對特區政府、警隊的造假抹黑,為了煽動群眾,煽暴大台不斷製造各種謊言,肆意造謠抹黑,將反政府的仇恨種子植入市民腦海,最終引發了這場悲劇。

  最令人不齒的是,一些人至今仍在美化兇徒,將兇徒稱為「英雄」「烈士」「真香港人」,變相在社會上宣傳這種「孤狼式襲擊」的恐怖主義行動。如果不遏止這些歪論及荒唐行為,不杜絕極端主義的土壤,香港將會出現更多「孤狼」,更多恐襲,造成更大的傷亡。對於這些言行絕不能聽之任之,對於一些煽暴討論區更必須依法追究,執法部門應該果斷行動,全力打擊「孤狼式襲擊」。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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