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駐京記者張麗娟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首次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制度,並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住房困難問題負主體責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在國新辦昨日舉行的吹風會上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各地「十四五」規劃中要科學確定本地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的比例,並制定年度建設計劃。
商品房和租賃房將成規劃主體
此次印發的《意見》第一次明確國家層面住房保障體系頂層設計。倪虹表示,今後國家的住房保障體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市場住房體系則包括商品房和市場租賃住房,二者共同構成中國住房的規劃體系。
倪虹介紹,《意見》重點提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五項基礎制度和六方面支持政策,包括明確保障標準,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同時,堅持供需匹配,城市人民政府科學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明確城市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省政府負總責。賦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自主權,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等,採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等多種方式、多渠道籌集房源。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
各地應依當地實情落實政策
對於城市人民政府落實主體責任,住房保障司司長曹金彪介紹,城市人民政府首先要摸清楚本地區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資源情況,科學確定本城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同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出台具體實施辦法和實施路徑,將政策落實到位。此外,要加強全過程監督,防止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等。倪虹強調,人才是一個城市的核心競爭力,解決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問題是各級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提高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政府應該有內生動力積極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
曹金彪介紹,目前全國已有1600多萬套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收入困難家庭。保障性租賃住房則主要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階段性住房問題。公租房則是解決通過保障性租賃住房解決階段性的住房困難之後有一定的積累和能力,但買不起商品住房的群體。
他表示,國家層面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