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早前發生一宗兇徒刺警後畏罪自殺的案件,經警方調查證實事件屬「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對於有人聲稱針對平民發動的襲擊才屬於恐怖主義,若針對的是政權或執法人員,便不屬於恐怖主義。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網誌撰文,強調無論是針對平民或任何個人的嚴重犯罪行為,只要本質是通過製造恐慌去脅迫政府,已經可被視為恐怖活動,不點名批評有學者曲解恐怖活動,枉為人師,誤人子弟。
鄭若驊在網誌表示,香港國安法由去年6月30日開始生效,整體而言,香港回復成為一個安全、理性和包容的社會。為增進各界對香港國安法的認識,律政司在7月5日舉辦了以「國安家好」為題的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論壇內容包括主題演講,指出香港國安法的特點和效力,並設有三節座談會。在其中一節,由四位學者將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作出比較研究。
鄭若驊談到銅鑼灣刺警案件時表示,據警方初步調查顯示,案件屬於「孤狼式的本土恐怖襲擊」,由於調查尚在進行,任何人都不應就具體案情發表意見,但她希望藉今天的網誌簡單講解一些法律原則,讓大家可以正確理解。
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第27條提到「宣揚恐怖主義」罪,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宣揚』是指為恐怖主義理論和實踐進行宣傳、辯護或者頌揚的行為,在『宣揚恐怖主義』問題上,任何人不得以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報道自由等理由,對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信念或理論進行鼓吹或者辯解,不得為危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攬炒』口號和主張進行宣傳或者喝彩。」事實上,很多國家,例如英國、澳洲、法國等,都已經訂立相關法例禁止宣揚甚至美化恐怖主義。
任何人不能美化暴力
對於有人指出針對平民發動的襲擊才屬於恐怖主義,若針對的是政權或執法人員,便不屬於恐怖主義。鄭若驊表示,大家只要參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決議及各國的反恐法例,都會清楚看見無論是針對平民,或針對任何個人的嚴重犯罪行為,只要本質是透過製造恐慌去脅迫政府,已經可以被視為恐怖活動。她認為這是簡單的常理,但竟然被一些所謂學者曲解,實在枉為人師,誤人子弟。
鄭若驊續說,社會上有人將犯罪行為錯誤地說成「英雄」事迹,有人甚至帶同小孩獻花「悼念」、有學生組織對兇徒表達「感激」,她直言稍為理性的人都知道不應將犯罪行為美化,批評這些人完全違背道德倫理、歪曲事實和顛倒是非。她反問「若恐怖活動遭人仿效,後果會如何?因此在法律原則上,任何人都應當謹慎作出負責任的言論,不能美化或宣揚恐怖活動。在道德上,更加不應直接或間接地鼓吹或「英雄化」恐怖主義的言行,荼毒社會大眾。」
鄭若驊希望市民能對恐怖活動及宣揚恐怖主義的行徑有所警惕,不會盲目相信歪理而違背道德良知,更期望市民可體會香港國安法為國家及香港所帶來的安定繁榮,社會上下應該同心協力,攜手做到「國安、家好」。(記者萬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