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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 警方通報調查情況
2021-08-15 01:08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新華社消息,山東濟南公安局槐蔭區分局昨晚通報,針對近日備受關注的「阿里女員工被侵害」一案,公安機關在濟南、杭州兩地同步全面調查取證,依法開展訊問詢問、調閱視頻監控、固定提取電子數據、勘驗檢查等工作。經調查,阿里巴巴集團王某文、濟南華聯超市張某兩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調查,7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王某文、周某(女)等4人到濟南華聯超市洽談業務並簽約,當晚4人在飯店宴請濟南華聯超市張某等4人。7月28日上午,周某認為自己可能在醉酒狀態下被人侵害,與丈夫通話後於中午報警。

 7月28日12時許,槐蔭區公安分局張莊路派出所接110報警後第一時間處警,並於當日受理為刑事案件。值班民警到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後,調取查看監控錄像,對房間進行勘查。經查實,周某係退房後報警,其入住房間已打掃。隨後,民警立即帶領周某前往山東省立醫院進行人身檢查。28日15時許,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周某舉報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因案情比較複雜,需多方取證調查,根據相關規定,7月29日,槐蔭區公安分局將此案立案審查期限延長30日。8月10日,立為強制猥褻刑事案件。

 經查證,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後四次進入周某房間。其中,第一次為王某文等人送周某回到酒店房間休息,隨後王某文在酒店門口欲打車離開時,接到一名同事電話告知,周某多次給其打電話說話含糊不清,讓王某文去查看周某情況。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證,經前台電話聯繫徵得周某同意後,辦理了周某房間的房卡,於27日23時23分進入周某房間,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於23時43分離開。王某文第三次進入周某房間是受另外一名身在杭州同事所託,向該同事證實周某已入睡後離開;第四次進入周某房間是取回遺忘的雨傘後離開。

 8月4日,周某再次報警稱:「7月27日晚上就餐時因醉酒被人猥褻。」經查證,7月27日21時29分,周某因飲酒過多欲嘔吐時,張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間,在返回包間途中張某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7月28日7時許,周某與張某聯繫,告知房間號碼。隨後,張某到達周某所住酒店,敲門進入周某房間後,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

 此外,通過大量證人證言等證據,未發現周某被迫出差情況。經查實,7月27日當晚,王某文、張某、周某等6人飲用近5瓶白酒,就餐期間無人強迫飲酒,周某飲用白酒約350毫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槐蔭區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姦犯罪事實發生。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謝燁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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