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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麥美娟提修訂案 為海港發展鬆綁
2021-08-16 00:46    香港商报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昨日稱,將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建議設立中央海港範圍,以及賦權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公共用途的任何類別用途而作出填海工程。

 麥美娟認為,《保護海港條例》原來目的是限制填海造地,以免維港因填海而變得越來越窄,但現時法例不單止是限制了填海造地,而是差不多限制了一切善用海港的可能性。她相信修例有助提供更多土地作多元化用途、完善香港城市規劃,並起拆牆鬆綁之效,方便在沿海地方發展多元化基建。

 她指出,設立中央海港範圍可讓維港核心區域不受新修訂影響,範圍與1997年通過的《條例》的範圍相同,東面以一直線由九龍灣海傍紅磡東南處之末端劃至香港島北角北處之末端;西面以《西區海底隧道條例》(第 436章)中第2條所訂定之最東隧道管道所經之處為準劃線。(記者萬家成)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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