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對於肆意觸碰國家安全紅線的社團,解散屬唯一選擇,與言論自由無關;個別團體若偏離宗旨,被政治騎劫或凌駕其專業,特區政府唯一取向就是終止與這些團體的關係。她說,如香港律師會被政治凌駕法律專業,特區政府同樣會考慮與其終止關係。香港律師會回應,一直保持政治中立,時刻與政府溝通。
律師會強調保持政治中立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和香港律師會的關係更為深遠,畢竟它是香港重要的法律團體。政府就很多法律工作,都會徵詢兩個專業法律團體的意見,甚至不少法定組織和諮詢組織亦很樂意委任由香港律師會推薦的人員,包括十分重要、負責委任司法人員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管理香港法援制度的法律援助服務局,在法律上也是有讓律師會推薦委員的機制。若果律師會變成一個政治化團體,這些關係必須重新審視。
香港律師會表示,作為香港律師的自我監管組織及專業團體,宗旨包括維持香港律師專業水平及操守,考慮涉及業界利益的問題。而作為業界與政府之間的橋樑,律師會一直保持政治中立,時刻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表達意見以改善執業環境,定期從法律角度回應不同議題的諮詢。
林鄭:「民陣」解散與自由無關
對於「民陣」早前宣布解散,林鄭月娥回應指,基本法保障言論、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組織及參加工會等自由:「所以個別社會團體近日自願和自動解散,完全跟自由無關。對於有外國政客或外媒,每當看到這些事件發生,便將之與打壓自由聯繫起來,這是非常偏頗的評論,特區政府是不會接受的。」 她又指,上述所說的人權和自由不是絕對的,亦不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放諸四海,個人自由不是絕對,而是依法享有的,它是可以受一些更重要的目的規範,包括國家安全、這一年多以來經歷過的公共衛生、一些公共道德規範的個人行為。
林鄭指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至今,不單止暴制亂,也為香港特區貫徹「一國兩制」奠定非常重要基礎。過去兩年多,整個香港包括特區政府和她本人也上了深刻一課,認清若無香港國安法保障,香港會成為顛覆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橋頭堡,也認清很多團體的本質。她說:「以往我們指危害國家安全或不符合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紅線不應觸碰,但很多社團、很多人士卻肆意觸碰這紅線。」一些以往肆意觸碰紅線的社團,此時選擇結束或解散屬唯一選擇。「正如執法部門首長所說,自動解散一個曾經觸犯紅線的社團,不等於是免責條款,有關機構仍然會按法律要求搜集證據和作出調查,如有違法行為,亦會由檢控部門獨立作出是否進行檢控的決定。」
工總稱反映國安法行之有效
香港工業總會認為,「民陣」是未經合法註冊的非法組織,其解散反映香港國安法行之有效,成功遏止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該會相信隨香港特區政府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有助建構穩定的營商環境,有利本港社會及經濟重回正軌,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記者戴合聲)